11月28日,泰州市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会议。同时,《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进入全面落实阶段。今后,泰州市将广泛开展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信之星”、“诚信标兵”等活动,发布美德善行榜,推出一批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揭露一批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失信档案,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近年来,泰州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信之星”等评选活动,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刘绍安、“中国好人”——22年捐款200多万元的高港区史记宏赵玉芳夫妇、子债父偿的姜堰区张甸镇“最美诚信老爹”李开诚等一批诚信典型,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基本建成;诚信泰州建设取得与泰州转型升级融合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新成效,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提升。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加强各类信用信息归集,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孤岛”。
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重点领域诚信教育,抓好党员干部、企业主、医务人员、法律、财会、教师等重点人群诚信教育,推动各行各业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深入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市场”、“价格诚信单位”、“质量信用AAA级企业”、“绿色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设“诚信示范街区”、“放心消费市场”、“企业诚信联盟”。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强化食品药品行业的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
着力构建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建立嘉许制度,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进行宣传,使守信者受到推崇。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优待政策,形成讲诚实不吃亏、守信用得实惠的正向激励。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社会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多部门、多单位、跨地区、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制定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形成扶正祛邪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市领导戴胜利、王学锋、张培成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学锋指出,要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强化信用基础支撑、监督体系完善,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着力建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红黑榜”发布等奖惩机制,把道德伦理的柔性规范与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会议表彰了首届泰州市“诚信之星”。(唐春成)
责编: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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