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泰州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立军作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周绍泉、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副市长徐文进,市法院院长徐军,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丁海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卫国参加会议。
史立军在批示中强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突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创新实践、与时俱进,推动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宪法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为实现“一高两强三突出”目标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彰显监督担当、作出积极贡献。
杨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把监督工作作为履职行权的重中之重,不断拓展监督工作路径,深入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大意义,着力强化依法履职的使命担当,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要把准监督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要突出监督重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必须推动落实,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必须紧盯不放,法律明确的规定动作必须做深做实;要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效果上求突破,在监督效能上促提升,在监督效用上显作为;要推进监督创新,在监督机制上推进创新,在监督方法上注重创新,在能力建设上持续创新。
市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及兴化市、高港区、姜堰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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