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到2日,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带领调研组,就“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来泰州专题调研。泰州市政协主席卢佩民参加活动。
周继业听取了泰州相关情况汇报,对泰州在信用立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省级层面社会信用立法,旨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全省社会诚信水平,形成信用立法与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之间的良性互动,对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目标、需求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顺应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应用需求,针对人民群众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通过立法发挥政务诚信引领作用,强化各级、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传送的标准化和时效性;明确失信行为的界定及相应处罚,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加大信用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信用产业和市场服务体系;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好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要从共性的角度,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个人信息保护与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惩戒与行政惩戒的关系,鼓励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参与立法过程并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在信用立法上的共识,形成基于合意的立法均衡。
市政协副主席缪云忠、颜忠林及秘书长刘建邦参加活动。(罗 巍) 编辑:陆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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