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立案受理了被告人李某介绍卖淫一案。公诉机关建议对李某判处实刑,而被告人李某未满18周岁,因李某母亲表示无法监管,如处以实刑,其身心必然遭受沉重的打击。本案承办法官为刑庭庭长周庆典。为挽救花季少女,承办法官四处奔走,帮助李某改过自新。
开庭前三日,周庆典多次约谈被告人父母,了解被告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成长轨迹,劝导其担负起监管李某的职责。李某父亲深受感触,毅然决定从外地辞职,回家陪伴女儿。
开庭前一日,周庆典又顶着烈日来到李某住所地村委会,希望村委会跟进了解李某的工作生活状况。该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均表示愿意加强对被告人监管,并派专人一对一帮教,共同做好矫正工作。
周庆典将审前调查的情况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公诉人接受法庭建议,当庭予以变更。姜堰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宋 静)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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