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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机关做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示范者

时间:2014-12-01 20:49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1月28日,泰州市人大机关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高纪明及秘书长赵留贯出席会议。

       高纪明表示,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做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示范者。

       要加快立法准备工作。顺应地方立法权的扩大,及早做好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对接联系,提前建立立法工作机构,提前考虑立法工作计划,提前储备立法专业人才。切实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抓住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客观规律,做好制度设计,使法律规定的内容真正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要促进严格执法。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监督,坚持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围绕影响泰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项目;要坚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扩大监督影响的广度和深度。

       要维护司法公正。围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进和创新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适当加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增加监督议题,除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外,还要加强工作视察,必要的时候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通过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进而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

       要推进全民守法。人大机关的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灵活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 (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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