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暴发疫情后,仍有人不吸取教训,偷偷摸摸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近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就在戴南镇查处一家涉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的餐饮店。
2月11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位于戴南镇工农路的一家餐饮店经营野生动物制品。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很快,执法人员赶到那家餐饮店,并立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调查询问得知,该餐饮店店主刘某前不久共进了6条滑鼠蛇和4条乌梢蛇,用于制成制品销售。截至检查时,当事人刘某已销售滑鼠蛇制品1条和乌梢蛇制品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用于经营蛇制品的5条滑鼠蛇和2条乌梢蛇当场予以扣押。
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疫情发生以来,该局在全市加大了对食用和贩卖野生动物的执法监管力度,凡有违法,立即查处。当事人刘某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报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第四款“出售、购买、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具有有效的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并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包括人工繁育许可证、狩猎证、捕捞证等”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不听从政府号令,在疫情期间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该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余友银 汪诗海 冯兆宽)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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