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靖江市在八圩码头开展“清江行动”,标志着长江靖江段十年禁捕正式启动。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去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共同出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十年禁捕。
靖江市在去年11月明确,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靖江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去年12月,该市全面启动渔船及附属工具征收工作。根据退捕政策,渔民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引导渔民转产转业。目前各项退捕工作都在有序推进,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全面禁捕后,靖江市将建立分片负责管理机制,将禁捕水域划分为长江新桥段、长江牧城生态园段以及长江新港段三个责任区,组织力量,兵分三路在相关水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此外还将在各个港口码头设立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建立固定巡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全区域、全天候、全时段的立体防控监管网络,为十年禁捕保驾护航。
编辑:陈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