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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时间:2020-08-21 10:14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6月份以来,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前期摸排,全区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水产”“渔港”等信息的企业共587户、个体户2297家。目前,已责令名称中含有“江鲜”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姜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系统推进。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投诉举报平台,该局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检查中发现1家餐饮店的广告语中有“江鲜鱼馆”字样,已责令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和“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系统”,监测网络经营主体54家,传统媒体广告78次,互联网广告107次,户外广告68次,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该局还在农(集)贸市场、大型餐饮单位、超市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通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关于禁止江鲜交易、食用等知识,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不参与捕捞、收购、运输、出售江鲜活动。截至目前,共播放宣传标语60条、张贴宣传画和禁渔通告540张。
 
       下一步,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将坚持“线上摸排、线下走访”相结合,对前期摸排的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回头看”,力求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日常监管,对相关市场主体清单进行“再补充”。对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营销噱头,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予以查处。(吕嘉文)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