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兴化市召开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督察办行动部署会,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兴化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督察办公室的通知》,解读了《兴化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督察办(督查组)工作职责》,加快推动市委、市政府向环境污染宣战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大会精神,充分整合督查力量,形成督查合力,将督促检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实施全覆盖、零死角、不间断明察暗访,建立对账销号、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成立兴化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督察办公室(督查组),制定了《兴化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督察办(督查组)工作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职责,督查内容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兴化市关于动员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组织推进情况和其他事项等。督查方式是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总督察、副总督察的指导下,围绕每月督查重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分赴各乡镇开展实地明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探勘、个别谈话等方式,每月督查情况向市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总督察、副总督察汇报;每月督查情况,向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的九个分指挥反馈。
编辑:袁常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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