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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卫计委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时间:2018-10-17 16:07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姜堰区卫计委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引领和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深入发展。
 
       落实第一责任,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强化。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和工作台账,确定法治建设责任考核权重,分解任务,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合法性、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会议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主任办公会议决制度。
 
       落实“放管服”改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制定《姜堰区卫计委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原有的公共场所许可审核,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统一运行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程序优化、环节减少、时限缩短“三到位”;加大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处理卫生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及时公布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以简化行政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开展案件受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备案、登记、监督和清理工作,积极实施诚信“双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落实诚信建设,医疗市场秩序更加稳定。积极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制度,完善和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推进医疗机构“三合理”制度,强化“三合理”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对不良执业行为按轻重标准给予相应的记分管理,并按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确定执业信用等级;试行红黑名单制度,对经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等失信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开展争创“廉洁诚信科室”等活动,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落实监督检查,监督执法更加公正。以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为重点,清理和规范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先后完善制定《姜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22项行政执法制度。开展“智慧卫监”,购置移动执法终端,对执法记录仪进行更新换代,逐步实现移动执法、“互联网+”综合监督在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广泛使用,实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溯源。截至目前,利用卫生监督移动平台新录入行政检查数据295条,行政许可304,行政处罚7,投诉举报10,国家双随机任务37(其中7家关闭)。启动“健康姜堰蓝盾护航”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卫生、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医疗美容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7部法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17部行政法规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全区卫生计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政策落实。
 
       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普及力度持续加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双责任制的原则,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各类宣传日活动中。深入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在学法上率先垂范,在用法上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心组等学法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准确运用法律条款,融普法于执法之中,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水平及办案能力。开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预防纠纷保障不断健全。在全系统建立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医联体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法律援助;发挥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改变过去由行政部门独自或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处理的模式,提高医患纠纷处置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增强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组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化解风险,快速柔性处置医患纠纷。(陈锦华)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