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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水利局“四个落实”全面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

时间:2021-05-14 08:25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近年来,姜堰区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以“四个落实”为抓手,明晰管护主体,健全管理制度,压紧责任链条,维护水利设施良性运行,保证工程效益正常发挥。连续多年,姜堰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获评省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落实机制引领。组织各镇街全面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制定工程管理制度、排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收支制度,并在工程施工、设施维护中严格执行到位。建立工程维修台账,将其作为年终维修养护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落实产权交接。在基础信息调查、核查登记、公示及登记造册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发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证,及时移交使用权和管理权。新建工程完工验收后,均与所在镇街签订移交证书。
 
       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明晰工程产权基础上,各镇街将管护主体与责任落实到村,并由村委会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工程运行过程中,如需要维修,小修由各村负责,大修由各村制订维修计划,逐级审批后执行。
 
       落实资金保障。工程维修经费由区镇村三级统筹,其中小维修由各村负责,大维修由区镇两级给予一定的补助,差额部分由镇村自筹。目前,姜堰区圩口闸每座补助60%;新建排涝站每个流量补助4万元,新建电灌站每座补助2万元;改建维修补助40%;河道清淤补3元每立方,整坡补2元每平方。
 

编辑:沈露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