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由高港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起草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DB3212/T 1019-2020)经公告后正式实施。政府层面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立“标准”,高港区在全省开了先河,在全国也属“创新”之举。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DB3212/T 1019-2020)规定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原则、职责分工、长效管理要求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规范突出市场主办方主体地位、属地镇街管理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职责,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要求详尽,让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参与各方管理有标准、督促有抓手、奖惩有依据。
规范的结果运用“奖惩分明”,注重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通过定期进行考评打分,年终综合计分确定达标与否,对达标市场市(区)政府配套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分别给予奖补,并对年度综合化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授予荣誉称号。对连续三次出现同类问题、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者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取消年度长效管理奖补资格。规范同时规定了农贸市场考评结果与市场星级挂钩,实行“星级等次”动态调整机制,并依星级调整市场长效管理奖补档次。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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