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港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资产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及时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领导强体制。实行区级组织协调、镇(街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保障工作条件。
全面宣传扩影响。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滚动屏、宣传横幅、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切实扩大影响力。
建章立制稳政策。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指导意见》《泰州市高港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高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办法》《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补全政策“短板”。
督查指导跟进度。每月开展工作督查,对进度落后、问题较突出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通报工作进度。
截至目前,高港区84个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界定成员23万5千余人,量化经营性资产5.36亿元。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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