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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规划建设省级湿地公园

时间:2019-07-29 14:39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省林业局副局长卢兆庆带领专家组来到泰兴,实地察看泰兴市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地址,了解规划区内生物种类和分布情况,对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建议。
 
       据了解,泰兴省级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532公顷,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泰兴市副市长、虹桥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虹桥镇党委书记钱军介绍,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科研、监测等必须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可以开展与恢复湿地和培育相关的活动;合理利用区鼓励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以开展不破坏湿地生态机构和功能的生态体验和管理服务活动。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的总面积之和应大于湿地公园总面积的50%。
 
       钱军强调,省级湿地公园内禁止以下6类行为:开(围)垦、占用、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在湿地公园及其周围拦截湿地水源,影响湿地合理水位或者截断湿地公园水系与外围水系的联系;挖砂、烧荒、采挖泥炭;开展涉及房地产、度假村、风力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和开发活动;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围内建设露营地和露营设施;破坏湿地保护设施设备,擅自移动省级湿地公园界桩、界标等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徐华 朱敏丽)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