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泰州市长史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泰州城北生态经济带建设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的意见》、《泰州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关于生态建设及其他方面的多个政策文件。
《泰州城北生态经济带建设意见》提出,要将城北生态经济带打造成为美丽城市的后花园、休闲观光的好去处、外地游客的目的地、现代农业的引领区、生态经济的展示区。《关于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的意见》提出,经过3到5年的努力,生态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优先的生态空间格局、领先的生态产业体系、争先的生态宜居环境、率先的生态财富效应。《泰州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示范区初步建成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生态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全国生态经济发展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泰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以自然村落为单元,重点培育和建设省级试点10个左右、市级试点10个左右,打造一批体现泰州特色、走在全省前列的特色田园乡村。
会议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和实施方案》、《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五届二次会议精准扶贫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原则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授予曾宪相等3人“泰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讨论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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