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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检查 《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15-10-13 16:22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0月12日至14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分六个小组赴各市(区)检查《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12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高纪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士宏分别率检查组赴兴化市、泰兴市检查。
 
       检查组对兴化市贯彻实施《代表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认为兴化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和一府两院推进有力度,代表活动有载体,经费有保障,代表建议办理成效显著。检查组希望兴化市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好《代表法》,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和普及性,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同时要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县、乡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县、乡人大工作。
 
       检查组认为泰兴市贯彻实施《代表法》在思路上讲实效,在工作中有创新,很多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同时建议泰兴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相关文件,领会精神要求,进一步保障代表作用的发挥,把《代表法》贯彻实施得更好。(钱兰)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