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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17:00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今年以来,姜堰区顾高镇财政所在对上级下达乡镇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下达乡镇的项目资金必须经财政所签署资金监管意见,才能予以支付。 该所建立财政监管信息反馈机制,实施分类全程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省级扶贫专项资金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管。利用“一折通”发放平台,强化各类耕保补贴、民政低保等补贴类资金监管。(凌小慧)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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