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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沈高镇紧扣“一河一策”放实招

时间:2018-06-29 14:35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姜堰区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备战河、葫芦山河2条沈高镇级河道以及3条市区级河道开展巡查,在充分肯定该镇河道整治成效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沈高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该镇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镇村两级河长、中间部门联络的体系,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实行“一河一策”,切实解决河道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该镇3条市区级河道、7条镇级河道以及107条村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在沈高镇河长制办公室中,沈高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沈高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市区级河道河长网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人员安排张贴在墙。该镇水利站站长王晓明说,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该镇制定了河长工作实施细则、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巡查工作制度等8项管理制度,加大河长制管理力度,推动河道依法管理。
 
       沈高镇立足河道巡查常态化。从今年3月起,该镇坚持对市区级河道每月巡查1次,对镇村级河道每月巡查2次。9月19日—20日,沈高镇又一次组织人员巡查。该镇专门建立“督查库”系统,随机抽调15名督查人员,分成5个巡查小组,各组负责3个村,实现全镇所有村庄河道巡查全覆盖。在巡查过程中,督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拍照反馈,并联系镇村相关负责人整治,改善河道环境。
 
       “我镇不仅将河道巡查常态化,在监督考核方面也要求责任到人,这样才能推进河道保护管理。”沈高镇政协工委主任黄森林说。该镇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标准,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交办;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村组干部实行“押金制”,采取“全奖全赔”的方式,调动各村保护管理河道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河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刁晓玉 黄蓉)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