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村规民约》后,村里的环境卫生越来越好了,村民的规矩意识增强了,文明程度也明显提高了。”日前,姜堰区三水街道西陆村村委会主任王加强在参加市政协来姜调研平安泰州建设活动时,不无兴奋地向参观人员介绍道。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工作,三水街道坚持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等措施,在19个村(场)重新制定实施《村规民约》。
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约定,《村规民约》包含公共事务、经济发展、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旨在推动解决垃圾分类、房屋租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土地流转等百姓关注关心的基层公共问题。
“《村规民约》的完善实施,不仅增强了村民‘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自我约束意识,而且形成了‘遵守《村规民约》光荣、违反《村规民约》可耻’的氛围,让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更有底气了。”三水街道办副主任申高峰感慨道。(郁菲菲 于光宇)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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