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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08 13:39 来源:微泰州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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