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各景区范围内的酒店、农庄、个体(特色)餐饮企业和农贸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菜花节”旅游系列活动期间,不出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现象。
执法人员在向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的同时,告知他们不得销售、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对餐馆内的厨房储物间、冷藏冰柜等储放的食材进行检查后,均未发现有存放、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极少数经营者利用人工饲养的产品冒充野生动物,在菜谱上标有带“野味”字样的菜名,检查人员当即要求经营者对菜谱进行更换。
编辑:陆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