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发布2018至2019年秋冬季第一批环保豁免企业名单,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爱科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榜上有名。据悉,此举旨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实施差别化生产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如果一个地方污染排放总量超标,必须实行限停产。此次列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在执行泰州市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将免予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
据介绍,此次入选企业来自环境基础设施类、钢铁、水泥、建材、石化等行业,相关企业具有满足产业政策、环保信用等级、排污许可证以及稳定达标排放等共性特点。入选程序为,经企业申请,各市(区)环保、工业生产主管部门初审后,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发改委进行核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张仲明 周俊鹏)
编辑:袁常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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