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姜堰区发改委、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春学期姜堰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1年春学期姜堰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事宜。
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学校通过固定的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在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收费公示格式,公布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切实提高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坚持长效管理,及时更新。
严格执行服务性(代办)收费政策。要求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学期结束时将服务(代办)费用使用情况在校务公示栏中公示,并按照“据实收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将详细清单交学生及家长,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和查询。
2021年春学期,该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含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活动实践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其中高一合计195元,高二合计260元,高三合计110元。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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