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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高学校被评为泰州市文明单位

时间:2015-08-10 16:15  来源:姜堰教育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获悉,泰州市姜堰区沈高学校获“2013—2014年度泰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沈高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教职工精神饱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人文校园;坚持读书治学,建设书香校园;坚持与时俱进,建设创新校园;坚持安定团结,建设平安校园。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已成为学校发展最重要的力量和最宝贵的财富;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已成为学校精神风貌的主流。(陈少华)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