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姜堰正式启动城区餐饮场所“瓶改管”工程,力争用9个月的时间,全面改造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为管道天然气。
姜堰区规定,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餐饮场所原则上不得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瓶改管”工程实施过渡期间,确需使用液化气钢瓶的,应当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面积,且设置专用气瓶间,符合相关标准。该区成立了城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瓶改管”工程,并分类施策、专项奖补。
针对“弱、小、散”类餐饮场所,分三个时间节点实施安装费优惠政策,自即日起至7月31日,用户承担30%、管道天然气企业承担30%、政府承担40%;8月1日至10月31日,用户承担40%、管道天然气企业承担30%、政府承担30%;1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户承担50%、管道天然气企业承担30%、政府承担20%。大型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等,由产权单位全额出资改造。
姜堰住建局局长周宏才表示,此举将有效保障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同时节约能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钱宏斌 钱凯峰 胡祥栋)
编辑:陆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