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海陵区正式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近年来海陵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既定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紧紧围绕全面完成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考核目标任务,积极实施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绿色经济转型、环境风险防范、生态制度保障五大工程,全力攻坚薄弱环节,切实把握好抓保护和促发展着力点,重点聚焦污染攻坚,聚焦绿色发展,聚焦突出环境问题,聚焦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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