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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大伦全面改革村干部工资考核

时间:2019-04-25 08:38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想着干”“抢着干”“比着干”成为姜堰大伦镇村干部工作新常态。“我村在2018年全镇‘四个文明’考核中获得了综合二等奖,我个人还获得‘四个文明’表彰专项奖励。我2018年的工资比之前翻了一番。”大伦镇朱宣村党支部书记许如斌掩饰不住内心的高兴。
 
       镇党委书记王玮说,村级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村级工作做好了,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石才会稳固。新形势下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需要和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需要,使村级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完善和规范村干部工资考核机制、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
 
       为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主战场上干事创业的激情,大伦镇在村干部考核报酬上大胆创新,将村干部报酬划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四个文明”考核奖金和其余相关补助四部分,并在全镇“四个文明”考核中设立专项奖励。2018年,该镇在“四个文明”考核中兑现奖金40多万元。同时,该机制还规定全年考核前3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当年享受机关事业人员待遇,其余村两委成员考核工资相应上调,充分拉开了村与村之间两委班子成员的工资差,在全镇树立了有为者有位、有德者有得的干事创业氛围。
 
       兴驰村3名党员干部带头流转土地500多亩,两委班子全员参与,成立了泰州市万维农业产业公司,开展养猪业务,同时发挥养殖优势,将沼气产生的脱水粪便和沼液作绿色原料,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稻米和蔬菜生产,打造精品农场,走出一条“公司+农场+农户”的新型循环农业经济,村集体收入不断增加,去年成功脱贫摘帽。
 
       今年,大伦镇党委严格按照《姜堰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探索试行一般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考核制度,认真制定一般村干部职业化工资的考核方案,在考核实施办法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设置约束性指标,尤其是把集体经济收入、脱贫攻坚作为刚性指标。(范前锋 戴兰兰)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