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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发布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时间:2021-02-20 13:24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月18日,姜堰区争先实干,第一时间对外发布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推动产业优质发展。围绕“工业强区、旅游兴区、教育立区”,动态优化调整“三线一单”,为全区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联合本地上下游企业、外地领军企业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生产等方面合作,发挥产业联盟作用。围绕地标产业、特色产业、自主产业,引导高端发展、集聚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指导“扎堆”“聚集”的雏形化集群或集群化产业成为“产业基地+产业链+特定空间竞争力集聚+各类支撑服务体系”的产业集群。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积极推进环评豁免和承诺制审批。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对已开展规划环评或区域评估的园区,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或评估成果,简化环评内容,环评报告受理后审批时限最长16个工作日办结。实行环境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等监测数据,与项目环评互通共享,有效降低环评成本。发挥全国环评信用平台作用,引导企业选择优质环评中介机构,有效解决环评报告编制时间长、收费高、质量低等问题。
 
       合理调配要素资源。深挖大气、水减排潜力,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引导企业主动减排,将富余排污权上市交易,创造环境经济效益。对保障重大民生、重大科技示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统筹解决项目总量平衡,积极上争省级储备指标。对烟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5吨/年的建设项目先审批后平衡。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环保脸谱”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动态调整环保信任企业、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在总量平衡、环保资金补助、落实豁免政策以及绿色信贷、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主动帮助修复环境信用。
 
       拓宽绿色经济政策。建立企业环境治理项目库,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牵头建立银企对话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通绿色金融通道,推广排污许可证质押贷款。
 
       降低企业治污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一般污泥低价或免费代处置。指导同类企业共建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同质污染物集中处理。推动危废集中收储、不锈钢集中酸洗、汽车维修集中喷涂等“绿岛”项目高效运行,降低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成本。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组织技术专家、行业协会等建立企业环境治理专家服务团队,免费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畅通咨询渠道,将每月第四周的周四确定为“服务企业接待日”,面对面解决企业困难。组织筛选先进、实用的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定期发布。
 
       维护公平环境秩序。依法加强环境执法,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维护环境秩序和市场秩序,让守法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让违法企业付出高昂代价,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加大对环境执法的监督执纪,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非现场、不接触”执法监管,减少检查频次。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听取企业的合理诉求,在行政处罚时综合考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对拟发布实施的环境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提前进行宣传解读,为企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预留必要时间,提高政策可预期性。开展企业环境治理先进技术交流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方向。引导企业以“厂区开放日”等方式,邀请周边居民参与企业生态环境守法的监督工作,增进企业与周边居民的对话和理解,创造良好的守法环境。针对环保因素可能引发的法律和市场风险,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做好防范和规避,提高应对和驾驭风险的能力。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