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5〕342号)要求,泰州市发改委将40MW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指标全部分解到位。其中,兴化20MW、泰兴5MW、靖江5MW、姜堰10MW。这批项目均为地面光伏电站,总投资近3.4亿元,年发电4千万度,如期建成后可按1元/度的上网电价获取收益,对泰州市能源结构优化将产生良好示范效益。目前,各地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已全部展开,预计5月中旬可顺利完成项目备案事项。 编辑:蔡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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