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号到11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泰州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立军,市委副书记、市长朱立凡参加活动,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泰兴市、海陵区、靖江市有关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污染土壤采样现场等场所,随机抽查了相关化工污染地块的信息标识、污染防控措施,深入了解有关方面贯彻实施法律情况。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泰州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问卷调查。
李小敏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苏样板。要从土地是农产品生长母体、人类环境载体、可持续发展最大支撑体、大部分污染物最终收纳体等方面,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废等污染防治协同联动,着力解决好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紧扣法律重要条文和规定的落实情况、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副秘书长袁功民、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等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杰,副主任周绍泉,副市长徐克俭,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军,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丁海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卫国等参加活动。(吴超 沈忱 罗巍) 编辑:陆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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