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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民法典草案

时间:2020-05-26 08:44  来源:我的泰州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5月24日下午和5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市委书记史立军等泰州市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审议。

 

       在审议民法典草案时,代表们认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立法,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它将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法律固化下来,将大大提升我国社会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代表们表示,民法典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大家完全赞成。草案审议通过后,将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使老百姓更好地用民法典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吉桂凤:“民法典就是一部人民的法典,里面的每一个条款,都与我们息息相关。它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都进行了规范。比如说,个人信息保护、继承纠纷、物业服务规范、禁止高利贷以及防止高铁霸座等等,这些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我相信,有了这部民法典以后,我们的幸福感、获得感,特别是安全感能够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审议民法典草案时,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所提的一条建议,即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建议修改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在立法中被采纳。
 
       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整个民法典修改以来,我进行了广泛地调研,深入司法机关, 到各界进行调研,我总共提了14条建议,最后采纳了我的一条建议,让我备受鼓舞。我想这次我们回去之后,作为代表,一定要更好地广泛地宣传民法典,让我们老百姓,全社会都来执行好, 应用好。”(吴超 沈忱 董叶 周慧敏)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