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坚持系统治理,全力打赢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良好宜居生态环境,擦亮“姜城底色”。
坚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削峰减产方案,全域划定禁煤区,关停取缔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154台(套);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城区在建项目均建立了扬尘治理监督档案;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28户,完成水性涂料、化工、橡胶、塑料制品、餐饮等行业61项年度整治工程,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还市民一片干净的蓝天。
治理与修复同步推进,工程治理与日常监管并举,全面加强水体和土壤污染防治。《泰州市姜堰区建制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姜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同时系统推进生态河湖治理,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护机制,打造出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绿色生态水廊;强化土壤安全红线思维,对全区637个农用地点位、74家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逐一核查,制定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严控土壤污染环境风险。
率先在全国设立村级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推行“两个委员”日查、月报、季结、年考“八字工作法”,全面打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截至发稿,村级“两个委员”已在源头化解各类轻微环保纠纷260多起,及时发现、联合环保执法人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0多例,协助整治小化铝、小铸造、小炉渣等污染严重企业(作坊)121个。
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区、全国首批、苏中首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一张张靓丽的名片不断突显姜堰生态环境优势。(刁晓玉 杨卫民)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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