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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鹏: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时间:2015-05-11 16:26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5年5月8日,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泰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陆志鹏在会上强调,要迅速行动起来,提振精神再发力,攻坚克难抓落实,以创成省优秀管理城市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省住建厅副厅长刘大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王守法、高纪明出席。副市长孔德平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市政府秘书长王群主持会议。

       今年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冲刺和收官之年,省政府将对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最终考核,考核内容不仅包括整治项目和长效管理,还包括整个城市的市容面貌、基础设施配套和城市功能完善。年内,泰州市将对照省政府考核要求,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十大整治行动”,努力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素质,确保泰州市今年创成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好城市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城市才是群众比较满意、认可的好城市?”陆志鹏在讲话中首先设问。他说,城市好不好,关键要达到四个标准,就是城市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城市结构,包括交通分类和功能分区。交通分类是解决城市人口出行、流动的重要载体,功能分区是解决城市功能分类的重要载体;富有活力,就是要让这座城市更有创造性,让人能够创造价值,特别是城市年轻人有创造价值的空间、氛围、平台和载体;生活便利,就是要让城市人口生活方便,符合半径法则,出行更加顺畅;环境优美,就是这座城市看上去要有序列感、层次感,统一协调,见绿透水,更加干净。

       对于城市管理,陆志鹏指出,一座城市,三分建七分管,要做到建中有管、管中有建,深入推进省政府部署的“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要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新常态下,要坚持依法管理,各部门要以法律为准绳,规范程序,从严管理,实现法律效应和工作成效的最大化;坚持精细管理,细分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标准,细致工作,精准考核,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坚持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过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让优质环境常态化、城市管理规范化。

       陆志鹏强调,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强化各类设施的维护和运行。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断改进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城管队伍要更多地进入社区,更好地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提升群众对环境整治和城市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今年,泰州市将再次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对此,陆志鹏昨天在会上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把握时间节点,围绕明察暗访的重点内容,对照市爱卫会下发的《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协作联动,针对不足之处,狠抓突击整治、完善提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泰州市城管局、住建局、靖江市、海陵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下发了《泰州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方案》、《泰州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办法》等文件。

十大整治行动

       十大整治行动包括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社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城市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工地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从今年起,泰州市将开展户外广告治理两年行动计划,拆除市区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影响市容以及历史遗留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市区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门店招牌,规范棚亭户外广告设置。

       从本月起,泰州市还将组织开展市区“百日拆违”行动,利用100天时间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减存量”的目标。(叶桂华)

编辑:蔡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