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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整治转入长效管理

时间:2015-04-15 14:19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4月14日,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明确,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措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村镇建设转型升级。

       会议宣读了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市长陆志鹏对泰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批示。

       蓝绍敏在批示中指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向同志们表示慰问。下一步,要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做好后续的整治任务,并对已完成整治的村庄形成长效机制。

       陆志鹏批示说,村庄环境整治,“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把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实践内容,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尊重群众意愿,深入扎实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努力打造美丽宜居环境,为谱写好“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泰州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自2011年11月起至2014年9月,泰州市启动并组织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8274个自然村庄整治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省定整治目标任务。

       会议明确2015年泰州市村镇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城乡形态”总目标,在扎实推进和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小城市建设发展”和“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两个重点,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措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村镇建设转型升级。

       当前,泰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已经转入巩固提升、常态维护和长效管理的新阶段。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把推进村镇环境长效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整治并管、即整即管”的要求,及时跟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快建立符合实际、得到群众支持、能够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建立管理网络,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将村庄环境管理与农业现代化工程、农村实事工程、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三解三促”工作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从改革和完善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入手,及时建立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河塘管护等管理制度,积极实施村民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大力建设村庄环境专职管护队伍,强化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形成立体式、网络化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运作模式,努力实现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此外,还要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切实增强村庄环境管理的动力和活力。并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推动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副市长孔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张仲明)

编辑:蔡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