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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

时间:2018-08-10 08:15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以更高站位落实河长制 打造水清河畅生态河湖
 
       8月8日,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河长制作为构建良好生态、推进人水和谐、建设“水韵泰州”的重要抓手,打造水清河畅的生态河湖,为高质量发展夯实良好的水生态基础。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泰州市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13名市级河长、116名市(区)级河长、1571名乡镇级河长巡河履职,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黑臭水体整治、断面水质达标、城市防洪、水生态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市总河长、市委书记韩立明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去年以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泰州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三乱”治理不给力等问题,河湖环境尚未实现根本性改观。今后一段时间,是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的关键期,也是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攻坚期,各级河长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大力实施河湖生态行动,全力推动河岸共治,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尽早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和水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市总河长、市长史立军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当前泰州市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关键问题,狠抓落实,加强明查暗访,强化日常监测,全力做好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更高站位重视河长制工作,着力构建河湖连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着力破解影响民生、制约发展的新老水问题,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水生态基础,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水生态产品。要以更实举措推进河长制工作,更大力度推进河湖治理保护,更大力度推动河长巡河履职,更大力度实施生态河湖行动,更大力度推进环境专项治理,更大力度落实考核指标项目,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要以更优机制保障河长制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副市长王学锋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明冠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兴化市作交流发言。
 
       会上,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泰州市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将专项考核各市(区)河长制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