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立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杰,副主任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沈明刚,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卫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及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泰州市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相关审查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和部分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并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对2019年—2020年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2021年拟新建的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史立军强调,要观大势,谋划好决策部署的细化落实,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要谋大局,处理好“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深入分析投资项目的公益性、功能性,合理协调长远和近期、急需和必需、轻重和缓急的关系,提高项目选定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要抓大事,发挥好人大的监督推动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努力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编辑:沈露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