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为期5天半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当天下午,出席会议的泰州市省人大代表顺利返泰。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苏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
会议补选蒋定之、史和平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与会期间,泰州市省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听取、审议各项报告,积极撰写议案建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泰州市省人大代表共提出 8件议案,其中,张小兵代表撰写的关于提请研究制定《南水北调工程江苏段管理条例》的议案作为正式议案处理,交省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7件作为建议处理。
回泰后,代表们纷纷表示,将把这次会议的精神迅速传达给干部群众,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把三大主题工作作为泰州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奋力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泰州篇章。 (钱兰)
编辑:蔡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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