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来泰州市,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徐如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等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唐健,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江建平,省统计局局长徐莹,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总队长邓盛平,市领导韩立明、陆春云、杨杰、王建、孙耀灿等陪同检查。
吉炳轩一行先后来到中国医药城医药博览馆、迈博太科药业、泰凌生物制药、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泰兴市统计局和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就泰州市政府部门、园区、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详细了解泰州市园区、企业创新转型等情况。吉炳轩对泰州市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统计的导向作用,紧紧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危害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思路方法,拿出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统计法有效实施。
检查期间,吉炳轩强调,统计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依法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统计调查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直接反映了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全过程依法统计,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都要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坚决守住法律底线。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水平,拿出更多高质量的数据,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服务好行业部门和基层群众。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用性和及时性,努力推动统计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潘荣进)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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