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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获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时间:2023-10-30 14:12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0月28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引领,充分将资源优势、机制体制优势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新动能,全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新高港样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2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80%;国、省考断面地表水“优III”比例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入江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本区段长江常年保持II类水质。累计完成净增造林面积240亩,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更新面积405亩,湿地修复面积78.68亩,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总面积达446.84公顷。
 
       2018年,原高港区成功入选江苏省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于2021年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入选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区内已创建江苏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2个、示范村(社区)5个,刁铺高级中学、永安洲实验学校荣获国际生态绿旗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至2019年、2021年、2022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多次荣获全省第一等次;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园区)1个,高港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