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姜堰区卫计委组织人员督导城区医疗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督导组现场督查姜堰中医院、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工作。两家医疗单位已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将垃圾分类设施摆放到位,在各楼层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规范设置垃圾桶,在医院底层公共区域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四类规范设置垃圾桶,在食堂附近公共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垃圾桶。
督导组现场纠正发现的一些问题,要求两家医院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工作,规范垃圾分类标识的式样和颜色,做好2019年6月省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考核验收的迎接工作。
编辑:袁常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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