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全面试行食品小作坊黑名单制度以加强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按照试行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全区从事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一旦出现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使用病死肉类、“地沟油”、过期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情节严重,生产明确禁止加工的食品等十一种情形的,将被列入食品小作坊“黑名单”,其名称、负责人姓名、小作坊登记证号、生产地址、生产范围、违法事实和所受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将会向社会公示。
食品小作坊“黑名单”的实施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核查、信息告知、审核确认、批准公布、上报备案等,上榜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经检查确认整改合格后才可以从“黑名单”上删除。
除进行公示外,高港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把列入“黑名单”的食品小作坊纳入重点监管信用档案,通过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发现再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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