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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7月起实施

时间:2016-05-17 15:42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7月1日起,泰州市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取消封顶线,加大医保保障力度,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与此同时,职工大病二次补偿不再执行。
 
       近日,泰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待遇水平,完善泰州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