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检察院、网信办、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7家单位,在全省首家联合建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旨在惩治、预防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犯罪,确保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儿童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儿童个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儿童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行踪轨迹等。”泰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介绍,儿童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不得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此次由泰兴市检察院牵头建立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对各协作单位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网信办应当加强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管,督促网络运营者采取加密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对通过网络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应督促网络运营者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卫健委、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部门的监管,因服务需要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规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儿童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对于侵害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办理的侵害儿童个人信息案件,应当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于侵犯不特定多数儿童个人信息、涉及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葛东升 徐磊)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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