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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推进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时间:2020-05-27 10:28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姜堰区司法局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在做好区本级文件制发的同时,全面审视政府部门、镇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力求“333工作体系”在全区上下同步同质落实。
 
       以“力量”为先,加强审核队伍建设。编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办事指南》与《流程图》,按照规范性文件“分级审核”要求,抓好起草环节初审工作,明确镇街法制科室与司法所的法制审核职责,督促各单位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法学学历背景的人员调整到审核工作岗位,承接各类法制工作,切实把好文件起草规范第一关。
 
       以“程序”为纲,加强法定职责履行。文件起草阶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落实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程序,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发挥各执法部门、镇贴近企业群众优势,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来开展民意征求活动。同时,分行业选定企业联系点,首批确定姜堰经济开发区贝特管业和高新装备园区俏衣族两家企业为立法联系点。
 
       以“备案”为要,加强规范文件审查。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或包含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内容的,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将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季度考核内容,检查各单位发文登记簿,对疑似文件进行审核,凡属规范性文件应备案未备案的,均进行相应扣分。截至目前,已开展4次季度考核,基层文件报备意识、报备率稳步提升。
 
       以“科技”为方,加强线上办公能力。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准备工作,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共计确认56个法定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制定资格,并要求各单位报送信息化平台建设联络员,建成一支由56人组成的专门化联络员队伍。以此为基础,下发平台操作指南,开展“热身”工作,通过以集中培训指导为主、个别上门辅导为辅的方式,协助各单位解决操作系统不兼容、网络接口未开通等技术性问题,并对联络员现场提出的起草、备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确保平台第一时间正常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解决各类平台建设问题50余条。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