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时刻绷紧安全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切实抓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
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在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防火知识和森林防火规定,积极倡导网络、鲜花等文明祭扫新风。
强化督查,确保防范到位。要求各镇(街道)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行为,特别针对湿地公园、周山河林场、通扬河林场以及连片林区等重点区域增加力量。
加强巡查,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同时,做好应急防范准备,确保人员、物资、车辆调度到位。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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