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泰州国际集装箱码头货物查验现场,泰州海关的两名关员对泰州瑞世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口中国台湾的一批化工产品磷酸二酯,实施一次“特殊”的查验。
所谓“特殊”,是因为与以往查验方式不同,此次查验实施时,发货人并未到场。泰州海关关员依据企业提交的线上申请,免除收发货人及其代理到场,通过智能审图和人工查验,对该批货物实施了放行。
目前,泰州外贸企业纷纷复工复产。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境货物的快速验放,同时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泰州海关积极落实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要求,在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实行收发货人免于到场的措施。
“收发货人在接到海关货物查验通知后,只需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海关并经审核,海关即可在收发货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查验。”泰州海关查验一科科长薛文瑞介绍。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泰州海关及时调整进出境集装箱货物查验工作方式,进行线上接单、任务分派、智能审图及现场查验,开设进出境货物查验“绿色通道”。春节以来,已累计实施“不到场”查验18批次、40标箱,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形势下外贸企业有序复产和口岸国门安全。(谢荣 周伟伟 黄俊)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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