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无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新增4例治愈出院病例,为高港区2例,海陵区1例,医药高新区1例。
出院病例一,女,46岁,现居住在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西路。2月1日因“发热”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6日下午治愈出院。
出院病例二,女,23岁,现居住在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2月5日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6日下午治愈出院。
出院病例三,女,31岁,现居住在海陵区物流园区紫金华府。1月28日因“发热”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6日下午治愈出院。
出院病例四,男,68岁,现居住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野徐镇永丰村。1月27日因“发热”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6日下午治愈出院。
截至2月16日24时,泰州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37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14例、海陵区3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累计治愈病例20例,为靖江市6例、高港区4例、海陵区2例、姜堰区6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
专家提醒: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二代、三代陆续出现,广大市民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在外要注意减少与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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