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确诊新增 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泰兴市病例。现将其公共场所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男,56岁,现居住在泰兴市广陵镇,有与武汉人员密切接触史,与泰州市2月3日公布的患者三系夫妻关系。1月17日、18日在家操办婚宴时与武汉人员有密切接触。20日上午去靖江季市镇农贸市场。21-23日在广陵镇联吴村农资店。24日10:00去广陵镇联吴村卫生室。25日10:00给邻居拜年(未进门)。26日9:00去珊瑚镇八户庄修正药房购买药品。30日14:13由其子送至泰兴市人民医院润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31日上午去广陵镇联吴村卫生室、农资店。2月1日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兴市集中观察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泰兴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请可能接触者主动做好紧急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的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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