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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时间:2020-01-31 09:49  来源:我的泰州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月31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确诊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泰州市确诊新增3 例病例中,泰兴市1例、姜堰区1例、高港区1例。
 
       患者一,男,39岁,现居住在泰兴市,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兴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女,55岁,现居住在姜堰区,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三,男,23岁,现居住在高港区,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截至1月30日24时,泰州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12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2例、海陵区1例、高港区2例、姜堰区6例、泰兴市1例。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用公共交通。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