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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

时间:2019-08-09 14:22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自8月8日起,泰州正式对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实行积分制管理,今后医生行医就像驾驶员持证上路一样,如有违规将被扣分,扣满12分且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1至3年。
 
       目前全市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合计达12251人,医保医师必须首先签定《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必须按照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被暂停、解除协议的医保医师,其开出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今年以来,一些医保定点医院、药房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27家,追回医保基金232.9万元。
 
       《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已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为全省首家。《办法》规定,泰州市将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制管理,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初始分值为12分,记分规则与交通违法扣分规则相似,根据医师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度末扣分自动清零。多点执业的医师,扣分累加计算。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将会被暂停医保医师资格1个月。扣分达9分的,将会被暂停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累计扣分达12分或连续三年每年累计扣分达9分的,将会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1年。对于一次性扣分就达12分的,将会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医保医师资格1至3年。(叶桂华  张粉宝)
 

编辑:陆冬梅